Google+ 彩妝造型師 0930-001031 新娘秘書 全省服務: 賣腎換蘋果

2013年4月28日 星期日

賣腎換蘋果

賣腎換蘋果

杭州組織賣腎換蘋果品被判十年

賣腎換蘋果
據新華社電 昨天,轟動一時的杭州“賣腎換蘋果”案宣判,9人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名成立,主犯呂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。

江干法院的法官表示,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系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實施后新設罪名,在杭州市亦屬首例案件。江干法院審理查明,被告人呂某為牟利,自2011年11月起在互聯網上發布長期收購腎源的信息,招募自願出賣腎髒的人員,通過安排體檢、配型、腎臟摘除手術,至2012年5月28日案發時,已組織10余名供體摘除了腎臟並出賣。

 
據了解,呂某通過組織出賣人體器官以每人次1.5萬至2萬元的價格從中共獲利16萬餘元。被告人向某、沈某、白某、葉某、陳某、殷某、顧某、郝某等先后參與其中,分別為被告人呂某招募、管理供體、跟隨手術及接送等。

法院認為,被告人呂某、沈某、白某領導或參與出賣多名供體的腎臟,犯罪情節嚴重。被告人葉某、陳某在前罪有期徒刑刑執行完畢后5年內再犯,繫纍犯應當從重處。另鑒於9名被告人庭審中對基本事實均能如實供述,均予以酌情從輕處。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、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及對社會危害程度,江干法院以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分別判處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,並處相應金,沒收違法所得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